符合性申明和环境产品符合性

符合性申明和环境产品符合性

REACH

欧洲化学品规范 REACH 规定了化学品的登记、评估和认证过程。

作为一家重视生态环保的公司,魏德米勒负责供应链内部的沟通工作,同时负责 REACH 法令 1907/2006 内部整个信息流的工作。按照 REACH 第 33 条规定,告知产品中的物质构成的责任仅适用于所谓的高度关注的物质 (SVHC, 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)。欧洲化学品机构 ECHA 负责决定哪些物质受该规范管理(参见 REACH 第 59 条规定)。新版本的候选物质清单可通过 ECHA 的网页查看。

根据魏德米勒供应商声明,目前魏德米勒部分产品中的高度关注物质(SVHC) 超过了第 33 条规定的申报义务的相关阈值。不过,这一状况有可能会随着 ECHA 发布新版 SVHC 规定而发生变化。一旦魏德米勒产品的声明义务适用于其他产品,相关的产品和所含的高危物质将在每个产品的在线产品目录中公布。如果您无法识别相应的产品,或对本主题有其他问题,请发送相应货号,与魏德米勒团队联系 (green-compliance@weidmueller.com )。

RoHS

根据欧盟指令 2011/65/EU 规定,电气和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铅以及其他九种有潜在危害的物质。

作为一家以价值为导向的公司,魏德米勒重视自身对于客户、员工、社会和环境所肩负的责任。这就是魏德米勒为何无需言明就担负起了 ROHS 法令 2011/65/EU 所规定的责任。在此背景下,我们特此为您介绍一下该指令内容的相关概况。

2008 年 12 月,欧盟委员会提议修订指令 2002/95/EC。此次重新修订的成果就是指令 2011/65/EU(下文称为“重订版 RoHS 指令”或“RoHS II”),批准日期为 2011 年 5 月 27 日。重订版 RoHS 指令于 2011 年 7 月 1 日发布在欧盟官方杂志上,并于 2011 年 7 月 21 日生效。成员国需要不晚于 2013 年 1 月 2 日前将重订版 RoHS 指令转化为本国法律。RoHS 指令将接受持续的重新评估。这意味着每四年就会出现被禁用的新物质,或者是可能会删除或加入新的例外规则。2019 年 7 月,通过修正案(EU)2015/863 对指令附件二进行了扩展。受管制物质清单中扩充了四种所谓的增塑剂。但指令 2011/65/EU 的原有名称保持不变。

实际上电子产品中使用的以下物质处于指令的限值范围内:

  • 铅 (Pb)
  • 汞 (Hg)
  • 镉 (Cd)
  • 六价铬 (Cr (VI))
  • 多溴联苯 (PBB)
  • 多溴二苯醚 (PBDE)
  • 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 (DEHP)
  •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(BBP)
  •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(DBP)
  •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(DIBP)

由于电子电气产品中并非所有物质都可以被替代,因此该指令附录 III 含有一份豁免清单。这种豁免适用于不同材料,仅在有限的时间有效,或取决具体应用。

如果如果您需要与产品有关的符合性证明或您无法识别相应的产品,或对本主题有其他问题,请立即出示货号,与魏德米勒团队联系 (green-compliance@weidmueller.com )。

如果对中国 RoHS 有更多问题或需要详细信息,请发送邮件至 green-compliance@weidmueller.com 与我们联系。